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云发〔2009〕13号),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步伐,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结合我州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民族问题始终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2009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楚雄时对民族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2009年9月,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分别召开了全国第五次、云南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省委、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我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彝族自治州,认真做好民族工作,对于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
守护生态是一种绿色的使命,同时也是一种社会责任